组织机构代码是每一依法设立机构的法定标识,为确保组织机构代码与被标识单位一一对应的原则,以及相关基础信息的准确性、有效性,根据《福建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现就代码证书换证、年审通告如下: 一、换证、年审对象及时间 1.换证:党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机构2004年12月31日前申领的代码证书; 2.年审:上述机构2007年12月31日前申领的已到年审期限的代码证书; 3.时间:上述机构应在2008年1月1日起按代码证书上所示的年审日期,到原颁证的代码管理机关办理年审或换证。 4.凡组织机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机构类型发生变更,以及代码证书有效期届满或机构依法终止的,应在30天内到原颁证的代码管理机关办理换证或注销。 二、应提供证件 1.按不同的机构类型,分别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登记证、社团登记证或批准其成立的有效证件; 2.代码证书正、副本(代码IC卡);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4.村委会、居委会应提供主任当选证书复印件;
5.随带单位公章;
复印件均采用A4纸。
三、监督检查 全市代码主管机关将实施监督检查,对未按规定时限换证、年审的,将依据《福建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四、永安市统一代码办公室地址:南区行政中心办公大楼6号附楼二楼 联系电话:365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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