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单位、个体户(新申请赋码、年检、变更、换证、迁出、迁入):
1、本单位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副本需双面复印);
2、本单位公章;
3、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双面复印件各一份;
4、旧代码证书(所有正本、IC副本,新申请赋码的单位除外);
5、分支机构需提供上级主管机构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证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后年审、换证、变更不需要再提供主管机构代码证原件)
(二)外资企业(新申请赋码、年检、变更、换证、迁出、迁入):
1、提供当地外经局批准成立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港澳通行证、台胞回乡证)复印件、经办人原件及复印件(到本代码办用以上资料给予预赋码)
3、本单位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副本需双面复印);
4、本单位公章;
5、旧代码证书(所有正本、IC副本,新申请赋码的单位除外)
(三)事业单位(新申请赋码、年检、变更、换证):
1、事业单位成立批文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已有赋码的事业单位在办理换证或变更时无需再提供成立批文);
2、需提供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本单位公章;
4、本单位法人代表身份证双面复印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双面复印件各一份;
5、旧代码证书(所有正本、IC副本,新申请赋码的单位除外);
(四)机关单位、其他机构单位(新申请赋码、年检、变更、换证):
1、机关、其他机构成立批文原件(宗教活动场登记证、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司法鉴定许可证副本原件,已申请赋码的单位换证时也可用“三定方案”文件代用成立批文)及复印件一份;
2、本单位公章;
3、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双面复印件各一份;
4、旧代码证书(所有正本、IC副本,新申请赋码的单位除外);(注:申请变更的单位需提供变更后的批文,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变更需提供任命批文)
(五)社会团体(新申请赋码、年检、变更、换证):
1、本单位的成立批文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已有赋码的单位在办理换证或变更时无需再提供成立批文,但属变更的需提供经民政局或市总工会变更后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才能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
2、民政局核发的社会团体登记证书或市总工会核发的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年检、换证时,需提供副本双面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双面身份证复印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双面复印件;
4、单位公章;
5、旧代码证书(所有正本、IC副本,新申请赋码的单位除外);
(六)代码证注销
组织机构依法终止,其负责人应在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原颁证机关办理注销代码手续:
(1)提交依法终止证明;
(2)交回原颁发的代码证书正本、副本;
(3)代码管理部门废置该单位的全国统一代码,并为其开具代码注销证明,并公告注销。
(七)代码证书遗失或毁损手补发
代码证书遗失或毁损应及时向原颁证机关申请补办手续:
(1)递交《补办代码证书申请报告》(报告应有法定代表人签章及加盖本单位公章,报告格式及应包含的内容可向当地代码机关咨询);
(2)经代码主管部门审查、核实后,准予刊登遗失、作废通告(按统一格式自行刊登或委托代码管理机关刊登);
(3)补发代码证书。
(八)承诺时限:收件审查,申领、换证、与补办符合条件的,5个工作日完成;年审符合条件的,1日内完成。
(九)收费标准:(闽价[2005]费268号)
代码证书费 10元/本
技术服务费(含申办、变更、换证、补证等项) 90元/本
代码证电子副本(IC卡) 40元/本
(十)提示:
1、代码证书实行年审制度,组织机构应按代码证书上规定的期限及时办理年审;
2、因单位名称、地址、法人代表(负责人)、机构类型四项中任一项发生变更,应在变更后的30天内到原颁证代码管理机关办理换证手续;
3、代码证书自颁发之日起,单位名称、地址、法人代表(负责人)、机构类型等均未发生变更的,经按规定年审后,其有效期为四年,持证单位应在有效期届满后的三十天内到原颁证机关办理到期换证手续。
4、逾期未办理年检、换证、注销代码证书和使用失效代码证书,将按照《福建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予以相应的处理。
5、以上复印件规格均为A4;提供的身份证须为二代身份证,且二代身份证需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纸张上,必须复印清楚无黑边,有效身份证复印件要求姓名、证件号码、照片、发证机关、有效期均清晰可辨,如不清楚或缺一份均不予办理;提交的资料供我单位存档使用,不再退还。填表时需用签字笔,不得涂抹。涉密单位需提交保密机关的证明文件。
承办部门:永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窗口电话:3651607
地 址:永安市巴溪湾大道1111号
监督电话:8811805、8811800
网 址:www.yazwzx.com